目前,《珠江新城D3-2地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已基本編制完成,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國家環?偩汁h發2006[28]號)及《廣東省建設項目環保管理公眾參與實施意見》(粵環[2007]99號)的規定,在送環保部門審批前需對該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信息進行公示,以便了解公眾對本項目的環境保護相關意見和建議。 1、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珠江新城D3-2地塊建設項目 建設單位:廣州市天河區獵德經濟發展公司 建設內容:項目規劃總用地面積13033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18502平方米,主要建設內容為1棟地上35層商業辦公樓(部分8層,另設地下室3層),項目建成后主要功能為辦公和商業餐飲等功能。本項目地下負1層為商業、復式停車庫和設備用房;地下負2、負3層為停車庫和設備房;地上1~8層為商業功能;地上9~35層為辦公樓、避難層和屋頂機房。本項目裙樓部分設計中央空調系統,冷水機組有3臺,其中2臺功率均為2110kw,1臺功率為1055kw,均安裝在地下室3層的制冷機房內。冷水機組配套的冷卻塔共計5臺,單機功率為5.5kw,均安裝在裙樓天面上。項目配套1臺功率為1250kw的備用柴油發電機,安裝在地下室1層的發電機房內。 2、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主要是建設期的噪聲和揚塵,另外包括施工時產生的施工廢水、建筑垃圾等方面的影響,這些影響隨著施工期的結束而消除。 項目營運期主要污染來源包括商業辦公樓和商業設施流動人員生活污水、餐廳廚房含油污水;發電機燃油尾氣、餐廳廚房油煙廢氣及機動車尾氣;備用發電機、中央空調冷水機組、冷卻塔、變壓器、水泵、風機等機電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及機動車噪聲;生活垃圾和餐飲垃圾等固體廢物。針對上述污染源,建設單位擬采取相應的治理措施以保護周圍環境。 3、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項目建設期環境保護措施 本項目施工期主要環境污染為揚塵、噪聲、固廢物等,通過對施工現場設立施工維護、灑水車、室外防滲旱廁等措施避免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禁止夜間施工,減少噪聲擾民的現象發生。 (2)項目營運期環境保護措施 廢水:生活污水中的糞便污水經隔渣處理,含油污水經隔油隔渣處理后,匯同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網,交由獵德污水處理廠進行集中處理,出水排入珠江前航道。廢氣:備用發電機僅在市政停電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其燃油尾氣經過水噴淋處理后,由內置煙井引至35層樓頂高出天面3米排放;廚房油煙廢氣經煙罩收集,再經靜電凈化裝置和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由內置煙井引至樓頂35層高出天面3米排放;地下車庫的機動車尾氣通過風機引至地面排放。 噪聲:對備用發電機、風機、水泵、冷卻塔等輔助設備噪聲采取相應隔聲、消聲、吸聲及減振處理,不會對周圍環境、敏感點以及項目自身產生明顯影響。。 固廢:生活垃圾、商業垃圾及廚房垃圾統一交由環衛部門處理。 4、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位于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新城D3-2地塊。符合用地規劃設計條件及城市規劃,環保措施技術合理、運行可靠,工程建成投產后各污染物可實現達標排放和總量控制要求。建設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三同時”規定,完成各項審批程序,同時確保環保資金落實到位、環保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合理采納和落實本環評報告中所提出的有關環保對策與建議,可使項目對環境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從環境保護的角度來看,項目的建設與運營是可行的。 5、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及索取補充資料的方式和期限 (1)索取簡本方式 可向廣州市天河區獵德經濟發展公司或宿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打電話或發郵件索取。 (2)查閱及索取資料期限
公眾參與環境信息公開后10日內(2010年11月03日~2010年11月13日)。 6、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1)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 征求公眾對本項目環境影響、污染防治措施、項目選址等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2)征求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項目建設對環境產生的影響,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是否贊同本項目的建設等。 7、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日期 公眾參與環境信息公開后10日內。 8、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在環評愛好者網站刊登《珠江新城D3-2地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公示(第二次)》。 9、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廣州市天河區獵德經濟發展公司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新城珠江西路8號高德置地廣場D座18樓聯系人:楊先生 電話:13902239263 環評單位:宿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淮河西路 聯系人:林小姐 電話:13631461887
廣州市天河區獵德經濟發展公司
2010年11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