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食用甘油加工、銷售項目 建設單位:江蘇宏海糧油科技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 地理位置:江蘇沭陽經濟開發區江陰路1號 項目投資:總投資10000萬。 生產規模:年產9萬噸食用甘油。 2、建設項目可能對環境造成的影響概述 (1)廢氣 項目營運期產生的大氣污染物主要為預熱、脫水和蒸餾過程中產生的廢氣,食堂油煙,導熱油爐燃燒天然氣產生的燃燒廢氣。 食堂油煙氣經吸排油煙機處理后經豎向專用煙道引出集中排放,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項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對油煙凈化處理設施應定期清洗和檢修維護,保證油煙設備的正常 運行和凈化效率,以確保其油煙去除效率和油煙氣達標排放。 項目生產過程中預熱、脫水和蒸餾工序產生有機廢氣,以非甲烷總烴計,設有集氣罩及密閉集氣措施對產生的有機廢氣進行收集,其中集氣罩收集效率以90%計,收集廢氣通過管道經水噴淋+除霧+靜電除油裝置二級處理后通過25米高排氣筒(DA003)排放。有組織非甲烷總烴廢氣產生量為15.8t/a,產生速率為2.194kg/h,產生濃度為146.3mg/m3。綜合去除效率以96%計,其中水噴淋處理效率75%,靜電除油裝置去除效率84%,則有機廢氣排放濃度約5.852mg/m3,排放速率0.0878kg/h,排放量0.632t/a。非甲烷總烴排放能夠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的非甲烷總烴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即排放濃度≤120mg/m3、排放速率≤35 kg/h(25米排氣筒)。 本項目導熱油爐使用天然氣加熱,加熱過程有煙塵、SO2和NOX產生。本項目使用天然氣約30萬m3/a,則各污染物產生量分別為廢氣:4.0878×106Nm3/a;煙塵:0.072t/a,SO2:0.12t/a,NOX:0.28065t/a,產生的廢氣經風機引出后通過1根25米高排氣筒(DA004)直接排放,風機風量為2000 m3/h,1.44×107N m3/a;排氣筒排放濃度分別為煙塵5mg/m3,SO2:8.3 mg/m3,NOX:19.5mg/m3,排放量為1.44×107N m3/a;煙塵:0.072t/a,SO2:0.12t/a,NOX:0.28065t/a。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3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中的燃氣鍋爐標準,顆粒物≤20mg/m3、SO2≤50mg/m3、NOX≤150mg/m3。 根據預測,本項目無組織排放計算結果為無超標點,不需設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 本項目以廠界邊界,設置50m的衛生防護距離。根據現場勘探,項目衛生防護距離內不存在環境敏感保護目標,今后也不得新建環境敏感保護目標。 (2)廢水 食堂廢水經隔油池處理后和生活廢水一起經化糞池處理后接管沭陽凌志水務有限公司集中處理,尾水達《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排入沂南河。生產廢水經廠內污水站處理達到企業回用水標準后,回用于補充循環冷卻水。 (3)固廢 本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為職工生活垃圾、一般工業固廢和危險廢物。生活垃圾和廢勞保用品由環衛清運;一般工業固廢(油渣)具有一定回收利用價值,收集后外售,污泥、浮油和廢脫硫劑交由相關單位綜合利用;危險廢物(廢機油、廢導熱油和廢油桶)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各類固廢均得到妥善處置,不會產生二次污染,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可滿足環境管理要求。 (4)噪聲 建設項目產生的噪聲經廠房隔聲和距離衰減后,廠界噪聲可以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即晝間噪聲值≤65dB(A),夜間噪聲值≤55dB(A),對周圍聲環境影響較小,可滿足環境管理要求。 3、環評結論 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選址合理,在落實本環評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達標排放,符合總量控制原則,項目實施后各污染物經治理達標排放后對周圍環境的貢獻量較小,當地環境質量仍能維持現狀。通過對項目所在地區的環境現狀評價以及項目的環境影響分析,在嚴格落實環評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后,從環保角度而言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4、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江蘇宏海糧油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蘇沭陽經濟開發區江陰路1號 聯系人:王經理 聯系電話:13515177187 環評單位名稱:江蘇瑞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太湖路188號興鴻一品14號樓二層201鋪 聯系人:丁工 5、公眾意見調查形式和期限 調查范圍內的群眾可以通過電話、走訪等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提出本項目可能造成環境問題的意見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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