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富之源飼料蛋白開發有限公司擴建項目環評報告二次公示
--------------------------------------- 東莞市富之源飼料蛋白開發有限公司擬在東莞市洪梅鎮櫻花臺盈工業區原廠址進行擴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及有關文件的規定,受東莞市富之源飼料蛋白開發有限公司的委托,宿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為本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按國家環?偩汁h發2006[28號]文《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現對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進行公示,歡迎公眾積極參與并提出寶貴意見。 東莞市富之源飼料蛋白開發有限公司成立于二OO三年,注冊資本為3000萬元人民幣,位于東莞市洪梅鎮櫻花臺盈工業區,主要從事大豆油、豆泊生產加工,生產原料為大豆,現狀年產二級豆油10.8萬噸、豆粕48萬噸。已于2004年5月由廣東省環境保護工程研究設計院編制了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04年7月9日通過了東莞市環境保護局的審批(東環建[2004]436號文),已批復的污染物排放指標為:生產廢水排放量180 m3/d、COD cr 8.44 t/a、SO2 204.32 t/a。后于2005年12月21日環保設施經東莞市環境保護局驗收通過(東環驗[2005]466號文)。
現由于生產業務擴大,公司決定擴產,增加投資1.83億元人民幣,新增二級脫膠油111250噸、菜籽預榨油48750噸、卵磷脂4000噸、豆粕28萬噸、菜粕13萬噸,新增2000T/D菜籽大豆雙榨生產線1條、2000T/D浸出車間生產線1條、400T/D毛油脫膠生產線1條。
擴建后全廠總的生產規模為二級脫膠油22萬噸、菜籽預榨油48750噸、卵磷脂7933噸、豆粕76萬噸、菜粕13萬噸。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及擬采取的治理措施
1、擴建項目采用來自浸出車間、脫膠工序的廢水在TK350蒸煮罐加熱蒸煮,在此除去廢水中的己烷,加熱蒸煮的廢水進入暫儲罐TK351經熱水泵PU351打到HX352廢水加熱器加熱,廢水在HX352加熱到120℃進入閃蒸罐TK353,閃蒸罐出來的蒸汽經蒸汽加熱器HX355加熱后加入到主蒸汽管。經過閃蒸罐TK353沒有完全閃蒸的廢水用泵PU353打到HX352加熱、閃蒸循環操作,使車間產生的廢水95%轉化為蒸汽回用于生產,5%的濃縮液進入廠區污水處理站進一步處理達標排放。
濃縮液、車間沖洗水、生活污水共17.95 m3/d,加之現有的廢水產生量218.5 m3/d,經廠內現有的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后排放,污水處理站的設施處理能力為300m3/d,廢水處理工藝采用“氣浮+厭氧UASB+接觸氧化”,處理達標后進入赤滘口河,污水排放標準按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在處理達標排放的情況下,對納污水體的影響是有限的,不會改變其現有水質狀況。
2、本項目主要大氣污染物為鍋爐煙氣、粉塵、正己烷尾氣、發電機尾氣。采用源頭治理方法,對于燃煤鍋爐煙氣項目擬采用靜電除塵+旋流板脫硫裝置對燃煤鍋爐廢氣進行治理后經改造新建的50米高煙囪排放(兩臺鍋爐由同一根煙囪排放),治理設施的除塵、脫硫效率分別為98%和90%以上,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鍋爐大氣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限值第二時段燃煤鍋爐排放濃度。擴建項目擬采用旋風分離器和脈沖除塵器串連的吸風系統,對下料坑、清理篩、去石機、提升機、破碎機等系統進行嚴格的吸風,將含塵空氣經旋風分離及脈沖除塵器,去除生產工藝粉塵,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不會對工人身體健康及周圍大氣環境產生明顯影響。項目擬在車間內設置正己烷吸收回用系統,利用抽風機將正己烷氣體抽集后利用礦物油進行吸附處理。正己烷經吸附、加熱、汽提、冷凝裝置處理后,可回收車間空氣中97.3%的正己烷,2.7%的正己烷經阻燃器后外排,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發電機尾氣經水噴淋(添加表面活性劑)等高效處理設施處理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第二時段二級標準后,由煙管引至天面不低于15米排放。 3、本項目的噪聲源主要來自分離機、斗提機、輸送機、破渣機、軋胚機、空壓機、發電機、車間排風機等,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并對設備基礎進行減振防噪處理;對于噪音聲源強度高的設備比如說空壓機等設備,進行吸音隔聲處理,加裝消聲設備。通過墻壁的阻擋和距離衰減后使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GB12348-90)Ⅲ類標準的要求,即廠界晝間噪聲≤65dB(A),夜間噪聲≤60dB(A)。 4、固體廢物中產生的鍋爐廢渣和除塵水沉降下來的煤灰送至磚廠作為制磚的原料;大豆、菜籽清理過程中產生的廢渣和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廢水處理產生的污泥經干化后運至垃圾填埋場進行處理。
1、各項環保措施能保證污染物達標排放:本項目廢氣、廢水和噪聲均可實現達標排放。 2、總量控制指標見下表。
3、綜上所述,建設單位只要在建設中嚴格執行“三同時”規定, 合理采納和落實本環評報告中所提出的環保措施,同時確保環保處理設施正常運行,使項目建成后對環境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從環境保護的角度來看,本項目的選址和建設是可行的。
1、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包括受本建設項目影響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代表。 2、查閱及反饋意見的期限為即日起到9月15日,公眾意見反饋時間截止到9月16日。 3、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簡本,公眾可前往宿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東莞辦事處索取閱讀。公眾如需索取相關補充信息、反饋對本項目的意見和建議時,可通過電郵、信函或傳真方式,與宿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東莞辦事處聯系。具體聯系方式為: 地址:東莞市旗峰路159號東遠大廈902(中喬大廈對面) 電話:0769-2232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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