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柯羽達塑業有限公司新增年產5萬件塑料制品和10萬件噴涂加工項目” 環境影響報告書公眾參與調查二次公示 (一)工程規模簡介 常州柯羽達塑業有限公司前身為常州市柯羽工具有限公司(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見附件,名稱核準號:320400M225882),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23日,經營范圍為:五金工具制造、加工,農機配件、電動車配件銷售;原址位于常州市武進區橫山橋鎮韓地村,租用常州市武進區橫山橋鎮韓地村村委廠房進行生產。因企業發展需要,現擬在原址翻新廠房后新增塑料制品(除醫用)、噴涂加工項目;該項目已在常州市武進區發展和改革局備案(備案號:武發改行審備[2009]1224號,見附件)。該項目總投資250萬,預計2010年3月建成投產,達產后可形成年產10萬件塑料制品、5萬件噴涂加工的生產規模。 (二)污染物產生情況及防治措施簡介 ⑴污染物產生情況 ①廢水:建設項目產生少量工藝廢水和生活污水; ②廢氣:建設項目產生的氣體主要有:噴涂線產生的噴涂、烘干過程中產生的噴涂有機廢氣(廢氣中主要污染物為丁酯類和丙酮類有機溶劑,本次評價將其歸為非甲烷總烴類);塑料件表面粉塵凈化過程中產生的粉塵;塑料件注塑成型過程中產生的塑料廢氣(廢氣中主要污染物為非甲烷總烴)。 ③噪聲:建設項目主要的噪聲源為除塵噴槍和噴涂風機等; ④固廢:建設項目產生固廢有:漆渣、塑料邊角料、廢活性炭、廢油漆桶。 ⑵防治措施 ①廢水:本項目噴漆廢水廠內預處理后循環使用,定期更換(每半年更換一次),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本項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原有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作為農肥使用,不排入附近地表水體;遠期待接管條件成熟后直接接入污水管網進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塑料制品注塑機冷卻水循環使用,不排放 ②廢氣: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噴漆廢氣(含非甲烷總烴)經水幕漆霧凈化器+活性炭吸附處理后排放量較小,處理后廢氣通過15米以上排氣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濃度和速率均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的相關標準要求;烘干時物件表面非甲烷總烴收集經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15米以上排氣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濃度和速率均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的相關標準要求;塑件表面除塵粉塵經布袋除塵后無組織排放;注塑過程中產生的注塑廢氣(主要成分以非甲烷總烴計)無組織排放,通過加強車間通風來減少其對周圍大氣環境的影響。 ③噪聲:采取減振、墻體隔聲和距離衰減措施。 ④固廢:均得到妥善處置,處置率100%。 (三)環境影響分析簡介 項目建成后,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工藝廢氣達標排放,經預測分析對附近大氣環境影響較小。 建設項目噴漆廢水廠內預處理后循環使用,定期更換(每半年更換一次),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本項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原有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作為農肥使用,不排入附近地表水體;遠期待接管條件成熟后直接接入污水管網進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塑料制品注塑機冷卻水循環使用,不排放,對周圍水環境無直接影響。 建設項目通過減振、消聲、隔聲等措施及距離衰減后,廠界噪聲影響值基本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要求,不會對外界環境造成污染影響。 項目所產生固體廢物均得到有效處置,不會產生二次污染。 綜上,本項目建成后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較小,不會造成區域環境質量下降。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建設項目總體上符合《武進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武進區橫山橋鎮環境保護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要求,符合產業政策,選址基本合理,符合清潔生產要求,采用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可行,總量控制具有可操作性、總體上對評價區域環境影響較小,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公眾調查結果理解和支持的占90%,無人反對。因此本報告書認為,在污染防治措施和風險防范措施到位的情況下,從環保角度來講,本項目在擬建地建設是可行的。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可以在2010年1月20日前通過郵件索取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簡本。郵箱:eia2008@163.com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公眾在提出意見時,應本著客觀、公正的原則。 2、對本項目建設如有較大疑義或持反對意見,請在公告期間向現場工作人員或聯系人員提出質疑。 3、為了更好的進行意見反饋,請留下您的具體聯系方式。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間,公眾可以采取書面、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將所提意見反映給聯系人。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本工程公眾參與起止時間為2010年1月7日至2010年1月20日。 (九)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常州柯羽達塑業有限公司 聯系人:丁文峰
聯系電話:0519-88661096 環評單位:南京工業大學環境工程研究所
聯系人:湯德源 聯系電話:13585307989
郵箱:EIA200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