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大寶化工制品有限公司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信息第二次公示 東莞大寶化工制品有限公司擴建項目選址于東莞市大嶺山鎮湖畔工業園區內,根據2006年3月18日實施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管理辦法》(環發2006〔28〕號)第九條和《廣東省建設項目環保管理公眾參與實施意見》的通知(粵環〔2007〕99號)的要求,向公眾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為10個工作日。 1、建設項目名稱及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東莞大寶化工制品有限公司擴建項目 項目概況:擴建項目位于東莞市大嶺山鎮湖畔工業園區內,項目東側為東澤實業有限公司,東南側為東莞臺霖電子通訊有限公司和居民樓;南側為東莞創越電子有限公司;西面為規劃工業用地,目前為空地;北側重油庫、日本千代電子公司。 擴建項目投資14500萬港幣,擴建項目總占地面積211110.4 m2,擴建項目分期建設,其中二期已建占地44359.4 m2、二期待建占地166751 m2;二期已建預計生產油性油漆21500 t/a、油漆稀釋劑8500 t/a,二期待建預計生產油性油漆24300 t/a、油漆稀釋劑15700 t/a和水性漆50000 t/a。擴建完成后全廠產能將達到18.2萬t/a。 2、項目建設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1)施工期 ① 施工廢水排放污染附件水體。② 施工噪聲污染,干擾周邊居民正常生活;③ 受粉塵、揚塵污染的空氣危害人群健康;④ 土石方開挖、棄渣破壞系統;⑤ 工程區附近大量外來人員集中,以及由此產生的環境污染容易引起傳染病的流行。 (2)營運期 ①主要為員工生活污水等,污染附近水體;② 有組織排放和無組織排放的大氣污染物對區域空氣環境會造成一定影響;③ 生產過程中設備運行產生的機械噪聲污染,干擾周圍居民的生活;④
生產過程中及員工生活中產生的固體廢物,若不經過妥善處理,將污染周邊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 項目將采取有效的環保措施對施工期和運營期產生的環境污染進行管理,最大程度的減少項目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3、擬采取的措施 (1)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 項目施工期產生的廢水集中收集,在臨時修建的沉淀池中沉淀后用于噴灑地面防塵。運輸車輛蓋防塵罩,并定期對路面噴水減少揚塵排放。施工單位禁止在夜間(22:00~07:00)打樁及結構等產生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施工期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減少水土流失。工程建設單位有責任配合當地環保主管機構,對施工過程的環境影響進行環境監測和監理,以保證施工期的環保措施得以完善和持續執行,使項目建設施工范圍的環境質量得到充分有效保證。 (2)營運期環境保護措施 ① 廢水 生活污水進入大嶺山連馬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寒溪河,生產廢水經現有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回用。
② 廢氣
本項目廢氣包括生產廢氣、備用柴油發電機廢氣和廚房油煙廢氣等,生產廢氣采用布袋除塵、活性碳吸附處理后高空排放,備用柴油發電機廢氣采用水噴淋處理后高空排放,廚房油煙廢氣采用高效油煙凈化器處理后高空排放,各排放指標均遠低于國家標準。 ③ 噪聲 本期工程擬采取從聲源上控制、從傳播途徑上控制以及從總平面布置上控制等綜合措施對設備運行噪聲加以控制。 4、環境影響評價主要結論 擴建項目擬采用先進的生產工藝和有效的三廢治理措施,在落實“三同時”和報告書中所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實行清潔生產并嚴格遵守國家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保證污染物達標排放和滿足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項目建設對周圍環境的影響不大,因此,從環境保護角度考慮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5、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對本項目環境影響、污染防治措施、項目選址等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包括:①公眾對本項目建設情況的了解程度及態度;②公眾對當地目前的環境質量狀況的看法;③本項目對當地環境質量的主要影響;④公眾對本項目環保措施的意見;⑤公眾對本項目的建議和要求。 6、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開后,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委托單位或者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提出意見和建議,供委托單位、環評單位及政府環境主管部門決策參考。 7、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東莞大寶化工制品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東莞市大嶺山鎮湖畔工業園區 聯系人:張武雄
聯系電話:13826990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