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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評公示] 浦口區西水灣家園B組團二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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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anxc 發表于 2010-1-25 10:2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后由 yanxc 于 2010-1-25 10:30 編輯

      浦口區西水灣家園B組團二期建設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第二次公示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浦口區西水灣家園B組團二期建設項目。

      項目建設地:本項目位于浦口區江浦街道團結路西側,與浦口江杉塑膠制品有限公司和珠江噴塑廠相對;西側為西水灣家園項目B組團一期項目;南側為城市綠化帶,與寧合高速相距107m;北側為聾啞學校和鞏固村沿莊組。

      項目概況:西水灣家園工程系南京市浦口區經濟適用房中心開發建設的經濟適用房,本項目建設,就是為了解決浦口區江浦街道住房困難家庭住房問題。該經濟適用房小區規劃總用地面積185360m2,總建筑面積305976.03m2,規劃分開發3期開發,目前前2期已經開發完畢,并已交付使用。本次評價范圍為B組團二期項目,總用地面積為74143m2,建筑占地面積16943.65m2,其中住宅建筑面積88768.34m2,商業用房建筑面積6294.96m2,半地下建筑面積10230m2。

      項目主要污染物為商鋪、居民生活廢水、生活垃圾、汽車尾氣。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直接入珠江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目前污水管網尚未鋪設到項目所在地,過渡期生活污水自行處理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經排入芝麻河,對周圍水環境影響較;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理;油煙和衛生間廢氣經收集后從通風豎井在建筑物屋頂高空排放。

      二、污染物產生及排放情況

      廢水:本項目廢水主要來自商鋪、住宅和會所產生的生活污水。項目污水總排放量為315536.41m3/a(日均排放量864.48m3/d)。

      廢氣:廢氣主要來自地面停車場排放的汽車尾氣、垃圾收集點散發的惡臭氣體、居民生活排放的廚房廢氣等。

      固廢:項目固體廢棄物主要來自商鋪和居民生活產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廢水處理站產生的少量剩余污泥。

      噪聲:建設項目噪聲源主要為水泵、廚房設備等設備噪聲,以及汽車出入的交通噪聲和人員社會活動噪聲等。

      三、運營期污染防治措施

      廢水防治措施:建設項目實行雨污分流。本項目污水主要來源于生活污水,水質復雜程度為簡單易降解,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直接入珠江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目前污水管網尚未鋪設到項目所在地,過渡期生活污水自行處理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后排入芝麻河。

      廢氣:(1)本項目使用電和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從源頭控制污染物排放量。(2)本項目住宅衛生間和廚房間采用機械排風系統,排風經專用排氣道出屋面排放,最大限度減小對小區的影響。

      固廢:(1)小區內設置有蓋垃圾收集桶,將產生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專人負責收集、清運,最后由環衛部門外運到處理場所。(2)對垃圾中的廢紙、廢塑料等可再生資源,應回收利用。加強垃圾分類回收、再生利用和環境保護的宣傳。(3)鑒于居民較多,應及時清運垃圾,尤其是夏季降雨頻繁季節,更應及時清運,至少每日一次。垃圾堆存處要有防雨設施,要選擇防滲漏的容器及建筑材料。

      噪聲:本項目噪聲源主要為用水的給水水泵,其噪聲聲級分別為85 dB(A) 、。水泵位于水泵房內,除了建筑物墻體隔聲外,還對產生噪聲的設備采用了減振臺座及軟接頭。噪聲源經隔聲減震處理后,并經距離衰減至最近的住宅區居民樓,可以滿足環境噪聲2 類功能要求。

      環保投資估算:本項目的環保設施投資830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5.5%。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1、符合產業政策

      本項目屬于浦口區經濟適用房,屬商品房建設。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第一類鼓勵類第十九項城市基礎設施及房地產,不屬于《江蘇省工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蘇政辦發[2006]140號)中限制類和淘汰類項目。不屬于國土資發〔2006296號發布實施《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06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范圍內。

      建設項目用地符合當前土地政策,不屬于國土資源部限制供應土地之列,用地符合南京市相關規劃和國土管理部門的要求。

      因此,本項目建設符合國家及地方的產業政策。

      2、符合發展規劃和環境規劃

      由于本項目屬浦口區經濟適用住房,位于浦口區江浦街道西門外,位于《浦口區江浦街道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居住用地范圍內,市政供水、電力、燃氣、通訊管網的接入條件均成熟,建設項目位于珠江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服務范圍內。因此本項目的建設符合當地總體規劃,選址合理。

      3、實現達標排放

      1)施工期分析

      施工單位通過密閉施工,設置圍擋,減少施工產生的尾氣對周圍環境影響;通過灑水抑塵、封閉施工、保持施工場地路面清潔等措施,減少施工產生的粉塵對周圍環境影響。

      本項目所在地屬于城鎮,周邊分布有居民住宅,建議本項目施工人員日常生活依托周邊住宅,施工人員使用周邊已有的廁所。項目施工時SS、微量機油的雨水以及進出施工場地的車輛清洗廢水排入沉淀池進行沉淀澄清處理后接入污水干管,對周圍水環境影響較小。

      建筑施工期間向周圍排放噪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規定,嚴格按《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2523-90 進行控制。對因生產工藝要求和其它特殊需要,確需在夜間進行超過噪聲標準施工的,施工前建設單位應向有關部門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進行夜間施工。采取相應的措施后,建設項目施工期噪聲排放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2)營運期分析

      廢水處理

      本項目污水主要來源于生活污水,水質復雜程度為簡單易降解,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直接入珠江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目前污水管網尚未鋪設到項目所在地,過渡期生活污水自行處理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后排入芝麻河

      廢氣處理

      居民住宅燃料燃燒廢氣和油煙經脫排油煙機處理后通過豎向專用煙道引至各住宅樓屋頂排放。過渡期的污水處理站采用地埋式生化處理系統,污水處理裝置地表進行了植被覆蓋與綠化,并進行了密封處理,可以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噪聲防治

      小區使用期主要的噪聲源為消防水泵、小區社會生活噪聲、區內道路交通噪聲等,在采取隔聲減震措施,并采取科學合理的管理措施后,可保證場界噪聲達標

      4、總量控制

      本項目排放總量全部在浦口區范圍內平衡,水污染物的排放總量可納入珠江污水處理廠的總量控制指標內。本項目建成后,各種污染物總量控制建議指標如下:

      廢氣:煙塵0.043t/a、SO2 0.01t/a、NOx0.52t/a,油煙0.18t/a。

      廢水:接管考核量:廢水量315536.41m3/a、COD 110.44t/aSS78.88t/a、氨氮11.04t/a、TP 1.26t/a;最終排放量:廢水量315536.41m3/a、COD18.93t/a、SS6.31t/a、氨氮4.73t/a、TP0.32t/a。

      固體廢物:固體廢物均能得到有效的利用和處置,外排量為0

      5、地區環境質量不變

      外環境對本項目有一定影響。

      本項目南、北、東面第一排建筑物受交通噪聲影響,特別是南側受寧合高速交通噪聲影響較大。通過在靠近道路一側設置綠化隔聲帶,第一排建筑物安裝隔聲門和雙層隔聲窗等措施后,道路交通噪聲對小區居民的影響較小。

      本想周邊企業在做好環保措施的前提下,對本小區住宅影響較小。

      寧合高速汽車尾氣排放的NO2預測濃度遠低于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故擬建的居民小區內的環境空氣質量不會因新港大道交通尾氣的排放而超標。

      環境質量現狀

      環境空氣質量現狀:項目所在區域SO2、NO2、PM10、CO日均濃度均較低,超標率為0,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中的二級標準,評價區大氣環境質量現狀較好。

      地面水環境質量現狀:中心河、芝麻河、城南河水質均不能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相應的標準,其超標原因主要因為該區域生活污水排口多而亂所致,隨著珠江污水處理系統的建成,該水體水質將會逐步得到改善。

      環境噪聲現狀各監測點監測值能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2類區標準

      項目投產后地區環境質量不下降,符合環境功能要求。

      廢氣

      項目投產后,由于保持區塊內交通秩序暢通,汽車尾氣的排放量也較少,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中的二類標準,過渡期的污水處理站采用地埋式生化處理系統,污水處理裝置地表進行了植被覆蓋與綠化,并進行了密封處理,可以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影響本項目建設不會造成當地環境空氣質量下降。

      廢水

      本項目廢水最大產生量為864.48m3/d,全部接入珠江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尾水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表1一級B標準排入長江,對長江的水質影響較小,不會改變長江現有水體的功能類別。過渡期廢水經自行處理后達標排入芝麻河,COD濃度貢獻值較小,但仍然不能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類標準的要求,這主要因為芝麻河水體目前本底已經超出了標準要求;谀壳爸ヂ楹铀|超標嚴重,建議政府有關部門督促加快珠江污水處理廠管網收集系統的建設步伐,待珠江污水處理廠收集、處理系統建成后,該水體水質現狀將會逐步得到改善。

      噪聲

      區內高噪聲源經合理布局,并采用隔聲、消聲、吸聲措施有效治理;外環境噪聲(主要是交通噪聲)影響,通過采取設置隔聲門、隔聲窗等措施后,小區居民樓聲環境可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區標準的要求,不會改變現有聲環境功能類別。

      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采用綜合利用、衛生填埋等方法處理、處置后,不會產生二次污染的問題,不會對環境造成污染和產生不良影響。

      綜上所述,本項目實施后不會造成項目所在區域環境功能下降。

      6、施工期環境影響分析結論

      建設項目在施工期將會對周圍的環境造成一定的影響,主要包括廢氣和粉塵、噪聲、固體廢物、廢水等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而且以粉塵和施工噪聲尤為明顯。為此,必須采取一系列合理可行的控制措施,最大限度的減輕污染程度,縮小影響范圍。通過計算,施工機械噪聲超標在300范圍內,附近的單位和居民會受到一定的影響。

      本項目所在地屬于城鎮,周邊分布有居民住宅,建議本項目施工人員日常生活依托周邊住宅,施工人員使用周邊已有的廁所。項目施工時含SS、微量機油的雨水以及進出施工場地的車輛清洗廢水排入沉淀池進行沉淀澄清處理后接入污水干管,對周圍水環境影響較小。

      7、清潔生產與節能住宅

      建設項目施工期,施工單位詳細編制施工計劃并建立環境管理制度,專人負責施工期間的環境保護工作,對施工過程中的各種污染物應采取相應的防治措施或處置方法,按照《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04)執行;建設項目參照《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50189-2005)執行建筑節能50%的要求;推廣應用節能門窗和中空玻璃;嚴禁采用非節能的玻璃幕墻、玻璃窗;外窗必須采取外遮陽措施,限制采用凸窗;公共建筑除執行以上規定外,還應限制屋頂透明中廳的面積,合理設計室內空間和高度。

      8、公眾參與結論

      該項目已得到廣大公眾的了解和支持,無人反對。工程在建設過程中及投產運行后,應重視環境保護,落實各項環保措施,加強環境管理,減輕對周圍環境的影響,保護好附近水體,處理好生活垃圾以及噪音等環境問題,降低環境污染。

      9、總結論

      本項目總體上符合江浦街道控制性詳細規劃要求,選址合理,符合清潔生產要求,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狀況良好,本項目對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污染控制措施,污染物達標排放,對評價區的環境影響較小。

      因此,就本項目環境保護角度而言,本建設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范圍:周圍單位職工、周圍居民、關心本項目建設的相關人員

      征求意見的主要事項:

      1、如何確保周圍居民不受建設項目的影響?

      2、對建設項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具體意見?

      3、對本項目建設態度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起至時間

      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公眾可以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普通郵件的方式以及直接與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提交意見。

      起止時間:自公告之日起10日內,建設單位及環評單位將為公告提供相關資料查詢、查閱服務。公眾對建設項目有環境保護意見的,應當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內,可同時向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編制單位提出。

      六、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南京市浦口區經濟適用房開發中心

      聯系人:邵工

      聯系人電話:58281610

      七、承擔評價工作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南京賽特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單位所在地:南京市蔣王廟街8

      聯系人:顏錫春  

      聯系人電話:025-85287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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