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甸市隆興鐵礦有限公司隆興鐵礦建設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發布單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項目名稱:樺甸市隆興鐵礦有限公司隆興鐵礦建設項目 建設性質:改擴建 建設地點:吉林省樺甸市紅石鎮高興村葦廈子屯。 建設內容::本項目采用地下采礦方式,設計生產規模15×104t/a,服務年限15.9年,礦山的最終產品為鐵礦石,出礦品位26%。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1、施工期環境影響分析 (1)廢氣 ①施工揚塵 在礦區建設過程中將要進行土石方開挖、巷道掘進、建筑材料拌合等,在施工場地將產生施工揚塵和粉塵,粉塵排放將對周圍環境空氣產生一定的影響。 ②臨時表土及廢石堆場揚塵 本項目臨時表土及廢石堆場為臨時設施,主要用于堆存施工期間剝離產生的表土及廢石,臨時表土存放區在不同干燥度、不同風速狀態下的起塵強度不盡一致,據類比調查約在7.0mg/s-64mg/s。 ③車輛尾氣及運輸揚塵 施工期間運輸材料的各種車輛較多,車輛排放的尾氣比較集中;車輛運輸過程中,不進行蓬苫時,大風條件下將會產生大量揚塵,對沿路空氣環境造成污染。 (2)廢水 ①施工生產廢水 施工生產廢水主要為砂石料生產系統、施工機械維修沖洗廢水,廢水產生量約為10m3/d,廢水中主要污染物是SS和石油類,上述廢水可全部排入施工場區內沉淀池內進行處理,經處理后的生產廢水全部回用于施工生產;沉淀池污泥在施工結束后回填于施工場地內。 ②施工生活污水 施工生活污水來自施工期進場的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全部排入臨時防滲旱廁內,不外排。 (3)噪聲 施工機械包括運輸車輛、推土機、挖掘機、混凝土攪拌機、空壓機、吊車等設備,這些機械運行時將會不同程度的產生噪聲,其聲級值最高為95dB(A)。 (4)固體廢物 本項目施工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是工業廣場、道路等地表挖掘過程中產生的廢棄表土、井工掘進過程中產生的廢石、施工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員生活垃圾,其中廢棄表土全部堆存于附近表土堆場,用于礦山服務期滿后的土地恢復和復墾;施工期廢石全部用作礦區工業廣場廠區平整及礦區道路修筑;施工建筑垃圾全部外運至樺甸市建筑垃圾填埋場;施工人員生活垃圾由當地環境部門統一處理。 2、營運期環境影響分析 (1)廢氣 ①采礦通風粉塵 井下粉塵主要產生于礦巖爆破、鏟裝和運輸,粉塵通過礦井通風的形式排入大氣環境。 ②臨時礦石、廢石堆放場風蝕揚塵 本項目將設置礦石和廢石堆場,礦石及廢石場因風蝕作用和裝卸會產生一定量的風蝕揚塵。 ③爆破廢氣 該工程所用炸藥為2#巖石硝銨炸藥,工業炸藥爆炸后將主要產生N2、NO2和水蒸汽。爆破產生的廢氣污染物主要為氮氧化物。 ④運輸揚塵 礦石運輸過程中會產生揚塵污染,項目原礦石通過采區內道路和當地農村公路運至選礦廠,運輸量6萬t/a。其道路表面積塵量取50mg/m2,由此計算得汽車揚塵量為2.36t/a。 ⑤鍋爐煙氣 本項目冬季辦公區及坑口采暖采用生物質熱水鍋爐,年燃燒生物質壓塊燃料800t,生物質鍋爐排放廢氣主要為鍋爐煙塵、SO2、NOx。 (2)廢水 該項目運營過程中產生廢水包括礦井涌水、生活污水以及廢石場淋溶水。 ①礦井涌水 根據本項目開發利用方案可知,本項目礦井涌水全部經過簡單沉淀回用于生產,不外排。 ②職工生活污水 礦區內職工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為COD、BOD5、SS、NH-3-N,生活污水全部進入礦區內自建防滲化糞池,不外排。 ③廢石場淋溶水 由于雨雪水的淋溶,廢石場將產生的廢水,吉林省冶金研究院對廢石進行了毒性浸出試驗。廢石浸出試驗結果表明,廢石中有毒有害元素含量很低,且排放量受季節因素影響,難于估計量化,擬將廢石場淋濾水引入沉淀池中進行沉淀處理后回用于生產。 (3)噪聲 本項目營運期采礦區主要噪聲源為:空壓機、卷揚機、載重汽車等,其噪聲級在85dB(A)-100dB(A)之間。 (4)固體廢物 本項目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包括礦井掘進產生的廢石、職工生活垃圾、生物質鍋爐除塵器除塵灰、生物質燃料爐灰、沉淀池污泥。 ①廢石 項目廢石在開采初期臨時堆置于臨時廢石堆場,待開采逐步形成采空區后,廢石全部回填井下采空區,項目不設永久廢石堆場,不進行外運利用。 ②職工生活垃圾 本項目生活垃圾全部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垃圾場填埋處理。 ③除塵灰 本項目除塵器產生的除塵灰全部收集后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置。 ④爐灰 本項目生物質鍋爐燃燒后產生的爐灰可與除塵灰一并由當地環衛部門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置。 ⑤沉淀池污泥 本項目礦井涌水沉淀池污泥可全部送往附近廢石堆場堆存。 (5)生態環境影響 礦山運營期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主要是機械設備運轉、振動、爆破所產生的噪聲野生動物的影響、礦石運輸拋灑以及壓占植被造成的植被破壞和水土流失影響、營運期粉塵無組織排放對植的影響;巖體移動,形成塌陷等地質災害。 三、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本項目為樺甸市隆興鐵礦有限公司隆興鐵礦建設項目,該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區域總體規劃要求;本項目所處區域周邊環境以森林生態系統為主,村屯及人口密度較低,礦山建設對區域內空氣、地表水、地下水、聲環境等均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外,對區域生態環境也將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本項目在實施各專章中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風險防范措施后,可使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在采取一系列生態減緩與修復措施后,對區域生態環境影響可降至最低;項目具有較好的社會、經濟和環境效益,且得到了項目所在區內公眾的認同。建設單位在認真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并制定行之有效的風險應急預案條件下,從資源可持續利用和環境保護方面來看,項目選址合理、建設可行。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眾認為必要時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取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 公眾可以電話、電子郵件等向建設單位或環評機構索取報告書簡本。 2、公眾索取補充信息的方式 公示期間公眾可以通過信函、傳真、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索取。 3、公眾索取報告書簡本或補充信息的期限 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1、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 征求公眾對本工程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非環境保護方面的內容不在征求范圍內。 2、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對本項目的了解程度; (2)當前環境質量現狀如何; (3)您認為本項目的建設是否有利于地方經濟的發展; (4)您對本項目最關注的環境問題; (5)您對本項目建設意見。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以在公示期間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評價機構提交口頭、電子或書面意見。 發表意見的公眾請注明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根據需要反饋。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九、建設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名 稱:樺甸市隆興鐵礦有限公司 聯系人:韓總; 電 話:13904443779 十、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名 稱: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證書等級:乙級 證書編號:國環評證乙字第1617號 聯系人 :王工 電話/傳真:0431-8516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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