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國家環?偩汁h發〔2006〕28號)、《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通知》(環辦[2013]103號),現將《錫林郭勒盟鑫興工貿有限公司新建燃氣鍋爐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全本進行公開,以接受公眾的監督。
一、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錫林浩特市建材園錫林郭勒盟鑫興工貿有限公司現有廠區內,主要建設內容為:利用廠區內原有的一座建筑物作為燃氣鍋爐房,建筑面積為200m2,安裝一臺2t/h的燃氣鍋爐,燃氣來源從市政燃氣管網接入。 二、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況 (1)廢氣 燃氣鍋爐排放的SO2、NOx、煙塵的最大落地濃度出現在下風向157m處,SO2最大落地濃度為0.002052mg/m3,占標率為0.41%;NOx最大落地濃度為0.0096mg/m3,占標率為3.84%;煙塵最大落地濃度為0.0007183mg/m3,占標率為0.16%,項目排放的廢氣污染物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2)廢水 本項目無新增生活污水,產生的廢水僅鍋爐排水以及軟水設備排水。鍋爐廢水年產生量為1180.8m3,鍋爐房廢水水質簡單,廢水中無有毒有害物質。廢水中主要污染物為SS和溶解性總固體,根據工程分析可知,廢水中溶解性總固體濃度可滿足《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中表1標準要求,SS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標準要求。鍋爐房廢水屬于清凈下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網。因此,本項目運營期不會對附近地表水環境產生不利影響。 (3)噪聲 本項目運營期主要產噪設備為鼓風機、引風機、鍋爐進水時高壓水泵的設備噪聲和鍋爐煙氣排放時產生的噪聲,根據類比噪聲源強 85~95dB(A)。本項目擬采取為水泵安裝基礎減震措施,進出水水管采用撓性接管,風機安裝消聲裝置,消聲量可達25~35dB(A)。室內噪聲源經過墻體隔聲后,消聲量可達25~40dB(A)。通過距離衰減后,本項目鍋爐房對廠界的噪聲最大貢獻值為33.4dB(A),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的2類標準限值要求。 (4)固體廢物 本項目無新增勞動定員,故無生活垃圾產生。本項目為鍋爐煤改氣項目,改造后采用清潔能源天然氣作為燃料,無固體廢物產生。故本項目無固體廢物產生。
三、建設單位信息 單位名稱:錫林郭勒盟鑫興工貿有限公司 聯系人:趙學志 聯系電話:15047967766 四、評價單位信息 單位名稱:中政國評(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郭工 聯系電話:010-8223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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