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06年3月18日實施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管理辦法》(環發2006〔28〕號)第八條要求,向公眾公告以下信息,日期為2011-8-18日至2010-8-27,公示時間10天。 一、建設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清遠市大家元之家園建設項目 2.建設性質:新建,K7210房地產開發經營 3.建設地點:清遠市清城區石角鎮中國美林湖社區內 4.項目投資:總投資1.4億元人民幣 5.建筑規模:占地面積66677.32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45186.6平方米 6.建設周期:計劃2011年9月開工建設,預計2013年年底竣工。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 項目在建設和建成后產生和排放的污染物主要為廢水、廢氣、噪聲和固體廢物等。本項目將嚴格遵守國家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采取各項環保措施對廢水、廢氣、噪聲、固體廢物等進行治理,達到國家、廣東省要求的排放標準。經達標治理后,本項目對周圍環境造成的影響可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要求。 建設項目產生的環境影響及治理措施: 施工期: (1)
無利用價值的建筑垃圾統一堆放,并運至指定地點填埋處理,不會對周圍景觀造成嚴重影響; (2)
施工開挖會造成一定的植被破壞,通過對表層土壤的保護與利用,項目建成后進行植被綠化補償,有利于項目所在地生態恢復,不會對區域生態環境造成太大影響; (3)
施工期可能造成部分水土流失,通過合理安排工期,避免雨期、大風天氣進行開挖工程,并采取截水溝、擋土墻等工程措施,減少水土流失。 運營期: 項目建成后,主要污染源來自小區生活產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生活噪聲、車輛尾氣及油煙等。 1.生活污水經小區污水處理站處理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后經七星坑排放到樂排河; 2.生活垃圾應分類儲存,統一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處理; 3.居民廚房使用天然氣作為燃料,屬于清潔能源,廢氣污染物排放量不高,所在區域大氣環境稀釋、凈化污染物能力強,不會對周圍大氣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4.居民入住小區后,車輛增多,車輛尾氣會對當地周圍環境產生一定影響,但由于車輛尾氣排放量較小,所在區域植被綠化率較高,經植物吸附、大氣稀釋擴散后對周圍大氣環境影響不大; 5.小區主要以休閑、居住、度假為主,居民生活噪聲不高,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三、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1、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 征求公眾對本項目環境影響、污染防治措施、項目選址等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2、征求的主要事項 1)
本項目選址是否合理? 2)
本項目建設對環境產生何種影響?這種影響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圍內? 3)
從環境角度考慮,是否贊同本項目地的建設? 對本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有何建議? 四、
意見反饋方式 任何單位或個人若有寶貴意見或建議,可以寫信、發郵件、打電話等形式及時反映給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單位,聯系方式如下: 環評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 聯系人:劉工
地址:廣東省中山市東區竹苑路天竹路18號102室 郵編:528403
電話:0760-88223545
電子信箱:gxhkygdb@163.com 建設單位:清遠市大家元房地產有限公司 聯系人: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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