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極集團重慶涪陵制藥廠有限公司四號提取車間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一、項目概況 本項目在太極集團重慶涪陵制藥廠有限公司石谷溪廠區內的預留地上進行擴建,不再另行選址。在廠區的東南部的預留地上建設一座前處理、提取濃縮車間,建筑面積為4101m2,主要對中藥材進行前處理、提取加工,為后續工序生產提供原料保障。 二、項目符合產業政策 本項目為中藥的前處理和提取生產項目,對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修正),該項目屬于“第一類、鼓勵類”中第十三條“醫藥”中第4款“瀕危稀缺藥用動植物人工繁育技術及代用品開發和生產,先進農業技術在中藥材規范化種植、養殖中的應用,中藥有效成份的提取、純化、質量控制新技術開發和應用,中藥現代劑型的工藝技術、生產過程控制技術和裝備的開發與應用,中藥飲片創新技術開發和應用,中成藥二次開發和生產”的類別。項目使用的設備不是國家限制與淘汰的產品。 因此,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 三、與醫藥行業發展規劃的符合性分析 本項目屬于石谷溪中藥生產基地內的擴建四號提取車間項目,主要利用先進技術,對中藥材進行前處理和提取、濃縮工序,為后續的中藥制劑生產提供了原材保障,項目的建設,有利用太極集團涪陵制藥廠擴大生產規模。本項目的建設與《醫藥工業“十二五”發展指導意見》、《重慶市醫藥產業振興發展中長期規劃(2012—2020年)》、《涪陵區醫藥產業發展規劃》等發展規劃相符合。 四、項目所處環境功能區及環境質量現狀 (1) 環境空氣 根據渝府發[2008]135號文規定,項目所在區域屬二類區域,環境空氣質量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二級標準。根據涪陵環境監測中心涪環(監)字[2012]第10-049號監測報告,本工程所在區域環境空氣中NO2、PM10、SO2均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二級標準要求,表明本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良好。 (2) 地表水 根據渝府發[2012]4號文規定,長江涪陵城區段屬Ⅲ類水域,地表水環境質量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Ⅲ類標準。根據工程所在區域的長江紅光橋斷面2012年10月9日的水質例行監測數據可知,COD、NH3-N等監測因子均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II類水域標準,表明項目所在區域地表水質量現狀良好。本項目營運期產生的廢水,先進入廠區配套建設的污水處理站進行預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96)中三級標準后,再經城市市政污水管道進入城市污水處理廠進行進一步處理,不直接排入自然水體,對項目所在區域地表水環境質量產生的影響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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