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山棗萬順采石場 湘鄉市山棗萬順采石場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湘鄉市山棗萬順采石場委托湖南華中礦業有限公司進行湘鄉市山棗萬順采石場擴建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根據國家環境保護部文件《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規定,就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公示如下: 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1.湘鄉市山棗萬順采石場擬投資5000萬元,于湘鄉市山棗鎮窯沖村進行“湘鄉市山棗萬順采石場擴建項目”的建設,本項目是對原“年開采石英砂5萬噸項目”進行的的擴建,建設一條年產100萬噸以上的砂石生產線。項目建設產生的環境問題包括施工期的環境影響和營運期粉塵、廢水、噪聲和固廢等影響。 2.項目主要環境影響因子 環境影響: ⑴廢氣:該項目屬于露天采礦項目,其鉆孔、爆破、運輸、裝卸、破碎、篩分、輸送和堆料場等處會產生揚塵和粉塵,受地面風源氣象條件的影響,采礦產生的粉塵和破碎加工產生的粉塵易擴散,影響周圍大氣環境質量。在采取措施后,該影響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較小。主要環保措施:a鑿巖機鉆孔時采用灑水抑塵的辦法,可有效地抑制粉塵排放。b在爆破前向爆破現場灑水,使地面保持潮濕,會有效地抑制粉塵飛揚。礦工遠離放炮點,且站在放炮點上風向,減輕粉塵對人員健康的危害。c破碎篩分建議采用袋式除塵的辦法,抑制粉塵排放,效率為99%。d產塵點采用噴霧降塵。e裝卸作業臺安裝了噴霧灑水裝置,該方法的除塵效率可達到80%。f路面的防塵措施主要采用灑水為主。運輸道路路面應盡量硬化,對進出工業廣場的車輛進行清洗,同時車輛應加蓋蓬布,防止產生二次揚塵。g在運營過程中堆料場均采用定時噴水降塵,可使堆料場的揚塵得到較好的控制,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較小。所產生的廢氣為經自行處理后達標排放,其對周邊環境影響有限。 ⑵廢水:生活污水產生量較少,建議采取三級化糞池處理后用于周邊農灌,不外排。本項目生產過程中鉆孔、爆破、破碎加工、輸送、裝卸、產品堆置等各個環節中均需灑水抑塵,但該用水基本滲入地下、蒸發和被礦石吸收掉,基本無廢水產生;洗砂廢水、車輛的沖洗廢水,經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于生產噴灑或車輛清洗,不外排。雨季時,雨水沖刷采區礦石和堆料場石料而產生含懸浮物濃度較高的徑流水,因此應對初期雨水進行收集沉淀處理,分別在采區下方設置截污溝并利用工業廣場下方設置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于生產,對周圍環境的影響不大。 ⑶噪聲:采取相應的隔聲降噪措施后,設備運行對上述敏感點的影響不大,均能夠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2類標準限值。由于本項目運營后,為一班制,生產8個小時,夜間不生產,敏感點相對較遠,在采取相應的措施后再經距離衰減,能夠做到達標排放,不擾民。另外應對現場操作工人采取一定的噪聲防護措施。 ⑷固廢:產生的固體廢物包括生產固廢和生活垃圾,其中生產固廢主要廢土石,廢土石均堆放至排土場內,待礦區退役后用于復墾;礦石破碎加工過程收塵產生粉塵,該部分固廢集中堆放在料倉內,統一出售給人工砂廠,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礦區內辦公場所及生產員工日常生活過程產生生活垃圾,在廠內設置垃圾收集點,統一收集后送往垃圾填埋場,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較小。 二、建設單位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湘鄉市山棗萬順采石場 地址:湘鄉市山棗鎮窯沖村 郵政編碼:411400 聯系人:李總 三、環評單位聯系方式 環評單位:湖南華中礦業有限公司 證書編號:國環評證乙字第2735號 地址:長沙市韶山南路華翼府 郵政編碼:410004 聯系人:凌總 四、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內容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程序:環境影響評價單位接受建設單位委托開展前期工作(含資料收集、現場勘察、與建設單位進行公眾參與調查)—開展環評工作(含委托監測單位進行環境質量本底調查、收集公眾意見)—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含反饋公眾意見)—《環境影響報告書》專家評審—根據專家意見修改報告書—報環保局批復。 本次評價主要工作內容為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評述、環境影響預測評價、清潔生產分析、公眾參與調查等。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您對本項目持何種態度; (2)本項目建設是否會對您的生活、學習、工作及娛樂產生影響; (3)您認為本項目建設對周圍環境的影響程度; (4)您認為本項目建設是否有利于當地經濟的發展; (5)您對該項目有何建議和要求。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對該項目建設和環評工作的意見和看法。 本次信息公布時間為:本信息公示之日起的10日內。 請公眾在發表意見的同時盡量提供詳盡的聯系方式,以便我們及時向您反饋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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